《苦女人周迅》
《苦女人周迅》一书惹怒知名女星周迅一案今天上午由朝阳法院一审落判。朝阳法院认为,该书的创作和出版单位侵犯了周迅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判决两单位连带赔偿周迅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总计28万元。
在图书《苦女人周迅——爱情是伤人利器》中,讲述了艺人周迅的感情历程,还有周迅和王烁分手的几个版本,这本书让周迅“很受伤害”。认为书中内容纯属捏造,且侵害了其名誉权,周迅起诉出版者、发行方等索赔95万元。
上午在法庭上,周迅的代理人表示,被告4家单位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周迅的姓名和肖像,擅自公开披露周迅的个人隐私,且没有跟周迅确认,要么自己编造,要么通过媒体整理编造,给周迅个人的生活和安宁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精神上的伤害,严重损害了周迅的名誉权。
对此,被告方面诉苦,《苦女人周迅》一书总体来讲是亏损的,目前出明星的书,都赚不到钱,亏损的也很多。他们希望能通过给周迅再出一本书的方式调解解决,可以由周迅本人来定题目和内容,希望周迅能考虑一下他们的调解意见。但由于周迅方面“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调解方案,法院调解告吹。
上午,经过合议庭半个小时的合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将大量似是而非的与周迅私人感情生活相关的内容集结成书,以引发读者兴趣为手段,以盈利为目的,主观上存在恶意,其行为侵犯了周迅的名誉权和肖像权。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江苏人民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江苏人民出版社和该书的创作单位上海本周图书有限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周迅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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