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
青春娱乐网(vdfly.com)2月18日讯 日前曾有港媒报道,屡次身陷石头门、坐台门等众多负面新闻的女星张馨予所属的经纪公司AEG娱乐(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于2月14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张馨予单方面提出解约,要求法院颁令宣布双方合约继续有效,并要求张馨予继续履行合约。另外,AEG娱乐还提出向张馨予索赔500万元人密闭的违约赔偿金,并要求法院禁止她擅自参与娱乐活动或者商业演出。
今日,张馨予就此则新闻发布声明,表明自己的立场。张馨予在声明中承认自己在与AEG娱乐签署的合约生效七个月之后向其递交解约函,终止双方的经纪合约。她认为自己不能沟通AEG对艺人新闻的操作方式,自己与公司的艺人经营理念存在较大文化差异,因此决定提出解约。张馨予还在声明中指出,自己目前的事业一切发展十分正常,并未被任何法院禁止参与演艺事务,也就是说,法院并未对其执行AEG所要求的禁令。
据悉,根据原告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燕(张馨予原名)在去年1月8日签署的一份全球独家经纪合约,被告为人原告作为她所有艺人表演及全球各地娱乐商业活动的独家经纪人,但被告于今年1月14日发信给原告,表示马上中止双方合约。原告认为她的解约无效,所以提出此次诉讼。对于此次官司,张馨予透过发言人表示已给律师处理,自己不会回应,而AEG也统一口径,发言人表示:“正交律师处理中,暂不会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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