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
近日在微博上流传着一篇爆料歌手韩磊“坑害朋友、赖账不还”的文章,其中明确指出,当事人韩岚曾借给韩磊245万元人民币合伙开公司,但韩磊在没有出资之余更在公司亏损清算时不予配合,甚至私人欠下债权人80万元人民币至今未还。
对此,韩磊的音乐工作室原本并不打算做出回应,但是随着传言愈演愈烈,让韩磊不堪其扰,因此决定发出声明,对相关谣言做出澄清。韩磊表示,凭着一张韩瑞平汇给王云80万元的《转账凭条》,就说韩磊借钱80万元,这就是造谣。韩瑞平(或者韩岚)与王云之间的个人往来,与韩磊没有任何关联。
同时声明中还指出,韩磊与韩岚共同成立的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韩岚作为公司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在其他股东不知晓的情况之下,在公司成立后的第七天擅自从公司抽走300万元。公司在2011年交由呼和浩特市某区法院清算,法院目前正在依法处理当中。公司解散、清算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存在所谓股东之间借款的问题。
对此,韩磊表示谣言已经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将保留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