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格女儿
近段时间,一则“10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代言广告”的规定,引发不少争议,对于新规中解释不明的“广告代言”的含义,近日公布的广告法二审稿中,得到了更加明确的定义,称广告代言人指的是除广告主以外,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此一来,可爱的童星们还能在电视广告中“愉快地玩耍”吗?
既然颁布了起草的新规,星爸星妈们固然不敢随意违背,对于新规的看法,明星们硬着头皮纷纷力挺,曹格表示,“新规肯定是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我们并不是只想着赚钱。”而其经纪人也称,等看到具体条文后,再处理已有的合约问题。看来包子姐姐Grace因“丑萌丑萌”的形象,应邀了不少戏约、代言啊!
天天代言品牌童装
而对于“出道”更早的萌娃天天来说,遗传了爸爸张亮走秀台风的他,更是受到不少服装品牌商的喜欢。不过,早有先见之明的张爸早在今年一月份就自行“封杀”儿子,原因是天天已正式入学成为一年级学生,“天天是小学生了,应该在这个阶段做该做的事。”并表示自己不会阻拦天天朝演艺圈发展,但要等其年满18岁后,网友力挺:“暖男家族,说话做事也特别贴心!”
针对网友特别关心的“纸尿裤广告”问题,权威人士也表示,“最好别打擦边球”,这尽管身穿尿裤的孩子与其说是广告代言,不如说是“道具”,但法学专家还是建议“用卡通形象好一些”,如此一来,广告界又要恢复明星无实物表演的“演技时代”了,面对违规罚百万的新规,星爸星妈们有钱不敢任性,只能卖力作秀,自己养活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