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宁的律师评价媒体在“毛宁被刺”这件事情上的作为时说:“我们欣慰地看到了多数媒体对本案的后期报道是认真的。新闻报道应当依据客观事实,否则依法应承担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对于某媒体及其推出的这个“小玉”,这位律师强调道:“‘小玉事件’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毛宁与‘小玉’从未见过面,也根本不认识。其有关与毛宁先生的关系及之间发生的行为的言论纯系杜撰捏造事实、无中生有。这种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行为,已造成他人名誉的严重损害,依法其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严重时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现正在收集证据,不排除追究其责任。”
毛宁吸毒被抓又栽在了朝阳群众手里 毛宁早年遇刺真相遭扒信息量颇深